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佛山)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妹姐五金行,该五金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被处罚。具体信息如下:
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| 个体工商户 | ||||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〔2022〕339号 | |||||
处罚类别 | 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 | |||||
罚款金额(万元) | 0.088 | ||||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 0.028 | ||||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 ||||||
违法事实 | 当事人销售“互换性”项目不符合GB 24906-2010标准及“谐波电流”项目不符合GB 17625.1-2012标准要求的50W柱形球泡(包装盒标识)产品,该行为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“禁止生产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”的规定。应予处罚,建议立案调查。 | |||||
处罚依据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 | |||||
处罚内容 |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行为,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一、罚款捌佰捌拾元整(¥880);二、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捌拾元整(¥280)。 | |||||
违法行为类型 |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 | ||||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妹姐五金行 | |||||
行政相对人代码 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组织机构代码 | 工商登记码 | 税务登记号 | 事业单位证书号 | 社会组织登记号 |
92440606L61939233E | ||||||
法定代表人 | 谭** | |||||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| ||||||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| ||||||
处罚决定日期 | 2023-04-13 | |||||
公示截止期 | 2026-04-13 | |||||
处罚机关 |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| |||||
数据来源单位 |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