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北京鑫宇方元五金建材店,该店销售的聚氯乙烯阻燃绝缘电缆电线,经抽样检验不合格,另经商标权利人鉴定,与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相同,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具体信息如下:
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: | 京丰市监处罚〔2023〕120号 |
违法行为类型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(二)项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 |
违法事实: | 经查,当事人销售的聚氯乙烯阻燃绝缘电缆电线,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/T5023.5-2008《额定电压450/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五部分:软电缆(软线)》标准,依据《2022年北京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,检验结果为不合格,另经商标权利人鉴定,与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相同,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 |
处罚依据: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 |
处罚类别: | 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 |
处罚内容: | 罚款:510元;没收违法所得:10元; |
处罚决定日期: | 2023-03-09 |
处罚机关: |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